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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他山之石】司法社工事务所首现北京

信息来源:法制日报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3/3/25 16:43:28     已经有 4368 位阅读
 

“司法社工事务所的执照办下来了!”记者近日从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得知这一消息。

 

司法社工事务所全称北京市博恒司法社工事务所。大兴区司法局局长何立楼告诉记者,博恒司法社工事务所是民办非企业、利用非国有资产、自愿举办、依法成立登记,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。登记管理机关是大兴区民政局,业务主管单位是大兴区司法局。事务所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开展以社区矫正、安置帮教、人民调解、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;承接各级政府部门购买的司法社工、青少年社工、妇幼维权等各类社会服务项目,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。

 

事实上,在司法社工事务所成立之前,大兴司法局和中国政法大学已经开展了实验性项目。一年时间里,实验组选取大兴区三个街道的6名社区矫正人员作为研究对象,实验组为每人进行了翔实的评估,经过了近一个月的评估调查,他们运用生命史访谈、测量、查阅档案、家庭访问和社区走访等方法,对6例个案形成了评估结论和干预计划。

 

社区矫正问题研究专家、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教研室主任郭伟和说,“司法社工事务所的专业社工都是经过学习和训练,拿到专业资格证的。他们主要从事了解教育对象的心理行为、生活背景、社会关系,比如说家庭关系、伙伴互动、朋友圈、社区邻里关系等,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和执行较为专业的教育方案这些工作。”

 

实验组对社区矫正人员王某是这样记录的:王某,19岁,聚众斗殴,判三缓三。主要是因为家庭条件优越,而且父母对他的各项事情都包办安排好,所以缺乏自我负责、自我定向的人生方向。王某的父母有各自空间,家庭氛围缺乏凝聚力。因此,王某和朋友圈交往较为密切,且生活起居比较散漫和随意,容易受群体压力,失去自主判断。其犯罪经历正是和他这样一个成长环境和个性密切相关。“所以,我们对王某的干预目标设定为强化其在家里的地位和自主性,鼓励父母给他更多的独立自主的任务,让他学会独立承担责任,改变他的生活节奏和安排。”司法社工事务所工作人员说。

 

一年后,王某顺利完成了社区矫正,性格通达、积极、自立,与此前判若两人。

 

谈及事务所的未来,郭伟和说,专业矫正工作并不能取代司法行政,司法行政也不能包揽专业的矫正工作。所以,为了提高矫正效果,实现和司法行政体系的合理分工,需要成立专业的矫正机构,开展专业矫正工作。把实验成果常态化,这是司法社工事务所将来的使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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